致洪師
位須學士律金科, 絃斷焦桐奈法何。
辜負恩師香一瓣, 卻非弟子懶張羅。
2006/8/26
註:
(1)洪師:即洪天賜教授。洪教授自2002年至2005年為大馬拉曼大學中文系主任,乃筆者在拉曼大學一、二年級肄業時之及門恩師。後筆者因應廣州暨南大學之邀,轉往暨大攻讀碩士研究班而中途離開拉曼大學。
(2)位須學士律金科:大馬高等教育部學術評審局(LAN)規定,凡欲申請在大學任教職者必須擁有學士文憑(First Degree)才合資格,此乃該局規定不可逾越之金科玉律條文。
(3)焦桐:謂焚焦了的桐木。事本晉干寶《搜神記》卷十三:“吴人有燒桐以爨者,邕(蔡邕)聞火烈聲,曰:‘此良材也。’ 因請之,削以為琴,果有美音。”後以“焦桐” 、“爨桐”等指遭毁棄的良材。唐顧非熊《冬日寄蔡先輩校書京》诗:“唯君知我苦,何異爨桐鳴。”清魏源《默觚下•治篇八》:“世非無爨桐之患,而患無蔡邕。”
(4)辜負恩師香一瓣:香一瓣即心香一瓣,指一番心事。洪老師曾三番四次殷殷叮囑筆者碩士畢業後要回拉曼母校服務,但筆者衹擁有碩士文憑而無學士文憑,故不符大馬高等教育部學術評審局(LAN) 的大學服務條規資格,有負恩師之一番心事與期望。
大馬高等教育部學術評審局(LAN)規定,凡欲申請在大學任教職者必須擁有學士文憑(First Degree)才合資格,此乃該局規定不可逾越之金科玉律條文。因此恩師囑我回拉曼大學服務之事祇能作罷,因為我衹有碩士而無學士文憑,這事也就衹好慨嘆誰能奈法律之何了!現在有負恩師的一番心事與期望是事非得已,卻並不關乎我沒有遵囑去申請張羅呀。